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933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专业)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5年前取得在我省注册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规定的考区内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各地住建、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本行业“考全科”或“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武汉、黄石、黄冈、鄂州、咸宁、孝感、十堰(神农架林区)、随州、襄阳、荆门、荆州(省直管市)、宜昌、恩施、省直等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369:00313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3369:00314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313—314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3369:00315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5229:00527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23527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部4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48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收费标准为61/人·科;《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9/人·科。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3月6日

                       

 



附件2: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doc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